全国的节能降耗的效果不平衡,有些当地的高耗能、高污染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有的地方做法更是与节能降耗背道而驰。节能降耗任重而道远。以下是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措施:
1、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加大问责制力度
各地方政府部门应当公布筛选落后产能公司名单。向公司下达节能降耗使命。对高耗能、高污染公司无法按期限达标的。应该勒令其立即关停整改。政府在投资项目、新增用地、供水供电、标准审批等方面要严格把关。避免出现新的高耗能公司。
2、狠抓重点企业不放松,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新提升
要对以前的高耗能公司施行监控。组织专人驻厂监督。要求公司领导注重能源统计作业,了解国家的《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计量法》和有关方针,重视节能降耗。要对所有工业公司用能状况进行一次全部的调查计算。摸清本地区耗能公司家底。然后分门别类地提出降耗方针。使全部公司行动起来。以期到达全面节能减排。
3、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企业节能降耗意识
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播送、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扬。努力做到节到人人皆知。并展开节能劳动竞赛、定期沟通交流节能降耗经验等措施。构成强大的言论支撑和完整的节能系统。树立全社会都来支持能源建设的良好氛围。
4、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把节能减排与工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各职能部门有必要团结一致,共同研究解决方案。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出台切实可行的应对办法。并将其归入政府年度查核中去。并对没有如期完成节能降耗的公司进行警告。
5、要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观念,帮助企业走资源节约型道路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引导、监督、协调、帮扶”的作用,建立节能降耗服务长效机制。下派专业人员到企业去。落实企业责任人,制定企业节能方案并做好检查记录。制定处罚措施,表彰先进企业。
节能降耗工作的成效与社会发展大局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只要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一起努力,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企业应采取那些措施、方法应对节能减排?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能源开发、加工、转换、利用、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结构优化、技术推动、公众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节能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做好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第五条 本省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年度节能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研究开发新能源技术和节能新技术,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内容,普及节能科学知识、技术和技能,增强全民节能意识,提倡并推行节约型消费方式。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部署、协调、监督、检查和推动节能工作,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向节能型发展。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节能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节能主管部门,根据省节能专项规划,分别编制重点领域节能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能源资源,科学规划能源项目建设,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鼓励、支持开发利用天然气、洁净煤、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和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能和可燃废弃物的综合开发利用。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控制高能耗行业增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淘汰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能耗较高的产品制定并公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主要产品制定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指导、促进用能单位节约能源。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标准和生产过程中能耗高的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和能源消费计量的检测与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能源计量数据的监督核查制度。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能源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分析,定期公布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提高能源信息的利用率。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属于节能评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设计、建设等单位应当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设置的节能监察机构具体负责节能监督检查的日常工作。
被监督检查单位不得拒绝监督检查。节能监察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向监督对象收取费用,执法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落实。
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和方法来应对节能减排:
1、汰旧换新提高能效:淘汰高耗能设备,更换为先进高效的节能设备,提升设备内部使用效率。同时,在新项目或改扩建工程时,设备选型应优先选择新型高效节能和运营费用低的设备。
2、升级工艺:通过技术革新、科技进步和时代发展的手段,改进工艺流程,达到节能的目的。
3、节能改造降低能耗:利用节能新技术、新成果,对现有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减少设备损耗,提高设备能效。例如加装变频器、节电器等设备来降低能耗。
4、错峰用电节约成本:合理调整用电时间,积极利用峰谷电价差,降低企业综合电费成本。
5、加强维护降低损耗:强化日常维护保养,采用更先进和科学的维护技术与设备,减少用能设备损耗,降低设备维护成本,减少企业的能源消耗支出。
6、加强管理重视考核:加强供电、用电内部审批管理,制订能源管理与设备运维制度,确保安全、环保、节约用电,进一步提高企业全员参与节能管理意识。
7、循环经济: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气、废水和扬尘等进行综合利用或循环使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文明生产水平。
8、建立节能减排管理体系: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包括制定节能减排计划、目标、措施、考核标准等,确保各项节能减排工作得到全面、深入地推进。
9、提高员工节能意识: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和技能水平,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
10、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合作,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和维护等一站式服务。
综上所述,企业应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应对节能减排,从设备更新、工艺升级、维护管理等多个方面入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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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全国的节能降耗的效果不平衡,有些当地的高耗能、高污染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有的地方做法更是与节能降耗背道而驰。节能降耗任重而道远。以下是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措施:1、采取更为严...
文章不错《大家所在企业的节能降耗措施有哪些》内容很有帮助